來13 20 但願賜平安的 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 神,21 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舊約的利未記,第一章到第五章描述古代以色列百姓,他們在敬拜神的時候,要獻的五種祭,稱之為「五祭」.五祭以有無流血區分成「血祭」與「素祭」兩種.除了素祭之外,其他四個祭都是血祭.若用意義分類也有兩種:「馨香祭」與「除罪祭」.馨香祭就是奉獻的人,心甘情願向神獻上,所以得神喜悅;除罪祭則是因為犯罪,要藉著神的慈愛,存著真實,謙卑,悔改的心向神獻上,祈求罪得救贖和神的赦免.
若依照預表基督完成救贖的角度來看五祭的次序是: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但是若依照預表信徒得著救贖的角度來看五祭的次序是:贖愆祭,贖罪祭,平安祭,素祭和燔祭。
性質 | 馨香祭 | 除罪祭 | |||
獻心 | 謝恩 | 贖罪 | 補過 | ||
祭名 | 燔祭 利1,6:8-13 | 素祭 利2,6:14-23 | 平安祭 利3,7:11-36 | 贖罪祭 利4,6:24-30 | 贖愆祭 利5,6:1-7,7:1-10 |
祭物 | 無殘疾之公牛犢,公綿羊,公山羊,斑鳩,雛鴿 | 細麵,無酵餅,或初熟的禾穗 | 無殘疾之公羊或母羊(綿羊或山羊) | 祭司及全會眾: 無殘疾之公牛犢;官長:公山羊;庶民:母山羊或綿羊羔 | 無殘疾之公羊或母羊或羊羔;貧民:斑鳩,雛鴿,或細麵 |
特點 | 全燒在壇上 | 不可有蜜與酵 | 神與人均有享受: 脂油,腰子燒在壇上;腿,胸歸祭司;祭肉歸獻祭者 | 祭司及全會眾:脂油,腰子燒在壇上,其餘燒在營外;官長及庶民:肉歸祭司 | 獻法與贖罪祭同;獻祭者另需賠償,並加上五分之一;細麵不可加油和乳香 |
預表 基督 完成 救贖 | 基督為遵行神旨,甘心將自己無瑕疵,無玷污的完全獻上成為神悅納的祭物(來10:5-9) | 基督在世上的品德,生活,和聖潔完全為神所悅納(太3:17, 17:5;彼前2:22) | 基督藉十架捨命流血,在神和人中間成就和平,使人得與神相交,享受神的平安(羅5:10-11,西1:20-22) | 基督是神的羔羊,為我們的罪犧牲,成為我們的救贖(來9:11 -14),基督在營外受苦(來13: 12-13);此祭著重在人的罪性 | 基督的救贖在神面前補足我們一切的虧欠,使我們成為聖潔(西2: 13-14);此祭著重人的罪行,指生活犯的某樣罪 |
預表 信徒 得著 救贖 | 信徒當將自己的全人(身心靈)獻上當作活祭,一生為主所用 (羅12:1) | 信徒當過聖潔生活,為神而活,在所行的事上榮耀神(羅14: 7-8,林後5: 14-15) | 信徒當與神和好,與神相交,並向神謝恩及還願(林後5:17-18,傳5:4) | 罪人當悔改承認自己的罪性,使自己得蒙救贖,罪得赦免(彼前1:18-19,林後5:21) | 信徒承認自己的罪,蒙神赦免外甘心賠償,實際對付自己的罪,成為聖潔,與神與人建立和好的關係(約壹1:7-9,彼前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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