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陶恕,陳梓宜文章)
林前15 19-20 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林後4 17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有關人類苦難的教義,在聖經中佔了很多篇幅,所以新造的兒女當然應以謹慎,敬虔的態度留意著。我們不能忽略這教義,因為無論我們對它了解與否,我們總會經歷它。在我們塵世之旅,從新生嬰兒對第一次寒冷的刺激所發出的抗議──啼哭,直到老年人最後痛苦的喘息,辛勞與苦難始終緊隨我們。 我們若曉得神怎樣論及它,便會在苦難臨到時,可以知道如何應對,並且盼望甚麼。
苦難是人真實生命的一部分,基督親自在其中經受同樣的苦難 (來2:18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並且藉著受苦學習順服。然而我們必須說明,有一種苦難對任何人都無益:就是失喪之人在怨恨、悖逆中承受苦難。在基督以外的人,無論忍受任何程度的痛苦,都可能絲毫沒有使自己更具智慧,或變得更好。
有一種普遍的苦難,我們必須與所有亞當的後裔分擔─就是失喪、傷心、失望、離別、被賣,和千百種憂傷。可是,在這些之外,另有一種所謂「把憂傷獻上」(詩篇51:17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即是以明智的態度,接受人人都可能遇見的痛苦, 並且在愛的順服裡,將為自己和別人的罪而憂傷的靈奉獻給神,這樣,苦難就別具特別的意義了。
作基督徒,是要受苦的,這是一個必然而自然的情況。主耶穌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一五:18-19)世人活在黑暗裏,自然討厭見到光。正如 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揭破了許多宗教人的假面具,就招惹他們的忌恨,處處要抓可以告祂的把柄,亟欲置祂於死地。基督的門徒,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好像明光照耀”,反照出世人的惡行,自然 被世人恨惡。若照不出世人的惡行,倒要反省:是否已經像失了味的鹽,發生不了作用?那就要 快快改正,免得被主丟到外面,任人踐踏了。
受苦是對基督徒有益的,這表示我們不屬世界,與世人不同。主耶穌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 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一六:33).更令我們安慰的是,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 使我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可以歡喜快樂。啟示錄記載末後必成的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到天地都過去的時候,神“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4,二一: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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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督徒 |
基督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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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光景 |
在亞當裡:看環境,沒有平安 |
在基督裡:有信心,有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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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重的事物 |
吃喝,穿用,妻兒,財祿 |
神的國,神的義,神的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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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立功,立言(個人的成就) |
神的旨意和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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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苦難態度 |
馬上逃離 |
靠主得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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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苦難結果 |
憂慮,埋怨,苦毒 |
忍耐,盼望,生命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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