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Got Questions)
聖經中最偉大的誡命是:“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6:5)。再回到第2 節,我們讀:“…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下面的經文說“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6-7節)。
希伯來歷史揭示,父親要用神的方法和話語勤於教導他的孩子,這是為了他們自己靈命的長進和成熟。遵守聖經誡命的父親就是這樣做的。這段經文中最關鍵的是教養子女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這是在家做父親的責任。它把我們帶到了箴言22:6-11;第6節主要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教養,表明了父母給孩子的第一個指導;比方說,他的早期教育。教養被設計成在孩子面前打開他將來的生活方式,用這樣的方法開始孩子的早期教育是極其重要的,如同一棵小樹順著支架的方向生長。
新約的一段經文給我們描繪了一幅神如何教導作父親的養育子女的清晰畫面。以弗所書6:4是神教導父母的概括,在這裡由父親為代表,用了否定和肯定的方法:“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這是聖經所說的父親對養育子女的責任。這段經文否定的一面指出一個父親不要以嚴厲,不公正,偏心或無理由地使用權威等壞情緒養育孩子。這樣對孩子的教導只能在他們心中培養惡。肯定的方面表現為一個理解的方向;那就是,教育他們,撫養他們長大,用神的教導和警戒發揮在生活中的作用。這是培養(父親要做一個好榜樣)或者教育孩子 – 整個教導和教育的過程。“警戒”這個詞 有“讓孩子放在心裡”的含義,它指提醒子女錯誤的行為(教導性地)或者他們的職責 (依據他們的年齡和理解程度所需承擔的責任)。
孩子不允許在沒有看顧和控制的情形下成長。他們要受教育,訓導和警戒,這樣他們才能增長知識,自我控制,和服從。這個教育的整個過程是建立在屬靈和合乎基督信仰的(此詞的本意)水準。“按著主教訓和警戒”是指定和唯一有效的獲得最終教育結果的途徑。其他任何替代或教育方式都可能以災難性的失敗告終。我們個性(personality)中的屬靈的因素同智力一樣深邃博大;因此增長靈性跟增長知識同等必要。箴言再一次告訴我們“敬畏耶和華是知識和智慧的開端”。
在作父親這件事上,基督徒父親確實是神手中的器皿。基督教作為唯一真實的宗教,在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裡顯明出來的神是唯一的真神,只有主的教訓和警戒才是能讓人獲益的教育方式。整個教育訓導的過程必須是神指示,神掌管;在任何的事上, 神的權威應該即時接觸到孩子的思想,心靈和良知。人類作父親的永遠不應該把自己當作決定真理和責任的最終權威;這只能助長人“自我膨脹”的一面。獲得完整的教育只有通過讓神,在基督裡顯現的神做人生的導師和統領,在他權柄中相信他所說的一切,服從他的旨意,在任何環境中,相信他的帶領。
聖經對如何作一個好父親的教導一直是神的心意。我們卻不時趨向於把這些理想降低到人類的水準。而你該問的問題是問,聖經是怎麼說如何做父親的。我嘗試著解答。我發現,憑著做四個孩子父親的經驗,我距離聖經的理想差得多麼遠。然而這並不是說聖經以及神的真理和智慧是假的,或者“聖經就是行不通”。
讓我對上面說過的作個總結。“激怒”這個詞的意思是使人惱怒,氣惱,挑撥,煽動等。它由錯誤的思想和方法造成;比如: 嚴厲,無理,僵硬,殘酷,冷血要求,不必要的限制以及對權威出於自私的執著。這樣的激怒會產生悖逆行為,感情麻木,疏離孩子對聖潔的渴望,並使孩子感到無法使父母高興。聰明的父母(我希望我能更聰明點)尋求通過愛和溫柔讓順服變得可望可及。父母一定不要做目中無神或是自以為神的暴君。
馬丁路德說“在戒尺旁放一個蘋果,孩子好的時候就給他”。實踐全面的教育和合乎聖經的訓導,同時也一定要小心看顧,不間斷地培養,並且多禱告。用神的話懲戒,教導和勸告,需要時給與肯定和鼓勵,這些都是“按著主教訓和警戒”。這個教育方法從主出發,從基督徒經驗這個大學校裡學習,由父母(父親)監管。我們基督信仰的教育需要防止孩子們成長過程中缺乏對神的敬畏,缺乏對父母權威的尊重,缺乏對基督徒標準的瞭解,和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16-17)。這就是聖經說的如何作父親。父親教導神的真理的方式和方法因人而異;但是這些真理應該實用於生命的任何時期。父親是一個信實的榜樣時,孩子學到的關於神的一切將使他們終身受益,無論他們做什麼或在哪裡,他們將學習去“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並要在他們所作的事上服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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